紫花苜蓿栽培技术规程

      1 范围  标准规定了优质紫花苜蓿栽培过程中的生产环境条件、播种技术、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越冬防寒及收获等技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2930.1~2930.1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GB 6141 豆科主要栽培牧草种子质量分级

     GB 5084 农田灌溉水标准

     GB 9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 生产环境条件  

      3.1 气候条件 紫花苜蓿种植地域要求年平均气温5 ℃以上,10 ℃以上的年积温超过1 700 ℃,极端最低温-30 ℃,最高温35 ℃。紫花苜蓿适合生长在年降水量400~800 mm的地区,不足400 mm的地区需要灌溉,如果降雨量超过1 000 mm则要配置排水设施。

      3.2 土壤条件 播种紫花苜蓿的地块要求土层深厚,质地砂粘比例适宜,土壤松散,通气透水,保水保肥,以壤土和粘壤土为宜。另外,要求排灌方便,地下水位在1.5 m以下。土壤pH值在6.5~8.0之间,可溶性盐分在0.3%以下。

      3.3 环境质量 紫花苜蓿种植地环境条件应符合GB 3095要求。

      4 播种技术

      4.1 播前准备  

      4.1.1 品种选择 选择高产、优质、抗病性好、抗倒伏的品种;选择播种秋眠级为2~4的品种;外引品种至少要在当地经过了3年以上的适应性试验才可大面积种植。

      4.1.2 种子质量 种子符合国家种子分级标准,纯度和净度不低于95%,发芽率不低于90%,种子不得携带检疫对象。

      4.1.3 播种量 根据自然条件、土壤条件、播种方式、利用目的及种子本身的纯净度和发芽率的高低略有差异。土壤不肥沃,紫花苜蓿分枝较少,可以多播一些;干旱地区水分不足,要适当增加播量;条播少些,撒播则多些;盐碱地应适当增加播种量。紫花苜蓿收草田播种量为10~15 kg/hm2,撒播增加20%播量。简便的计算播种量的公式为:实际播种量(kg/hm2)=种子用价为100%的播量/种子用价;种子用价=种子发芽率(%)×种子净度(%)。

      4.1.4 根瘤菌拌种 从未种过紫花苜蓿的田地应接种根瘤菌。按每千克种子拌8~10 g根瘤菌剂拌种。经根瘤菌拌种的种子应避免阳光直射;避免与农药、化肥等接触;已接种的种子不能与生石灰接触;接种后的种子如不马上播种,3个月后应重新接种。

      4.1.5 整地 紫花苜蓿种子小,幼苗顶土力弱。播种前必须将地块整平整细,使土壤颗粒细匀,孔隙度适宜。紫花苜蓿是深根型植物,适宜深翻,深翻深度为25~30 cm,在翻地基础上,采用圆盘耙、钉齿耙耙碎土块,平整地面。

      4.2 播种  

      4.2.1 播种期 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土壤水分状况及栽培用途确定适宜播种期。

      4.2.1.1 春播 春季4月中旬至5月末,利用早春解冻时土壤中的返浆水分抢墒播种。春播的前提是必须有质量良好的秋耕地。春季幼苗生长缓慢,而杂草生长快,春播一定要注意杂草防除。

      4.2.1.2 夏播 夏季(6月~7月)播种,播前先施用灭生性除草剂消灭杂草,然后播种。要尽可能避开播后遇暴雨和暴晒。

      4.2.1.3 秋播 沈阳以南地区可以采用秋播。秋播对紫花苜蓿种子发芽及幼苗生长有利,出苗齐,保苗率高,杂草危害轻。秋播在8月中旬以前进行,以使冬前紫花苜蓿株高可达5 cm以上,具备一定的抗寒能力,使幼苗安全越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