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德江县 德江县高家湾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
1、农业园区内出让土地最高年限为50年。对投资规模超过5000万元、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可再申请续期;核定使用年限期间,土地使用权在完善用地手续后,可依法有偿转让、抵押、继承。 2、实行灵活的用地政策。农业园区内的土地,按照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实行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出租或其它合法方式,加快土地合理流转,促进规模经营。重点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后,以折价参股或出租的方式,参与企业的开发性经营。